厦门市2021年度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申报指南
时间:2022-02-25 18:35

  按照《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赛事活动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25日

  二、申报条件

  ㈠申报人为在厦门市注册登记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企业。

  ㈡赛事性质为面向广大市民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㈢拟申报赛事活动举办前已向市体育局进行备案。

  ㈣一个赛事活动仅能有一个申报人,申报人可为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或执行单位。

  ㈤一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赛事活动。

  ㈥申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材料

  ㈠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附件1)。

  ㈡申报赛事活动本年度是否获得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情况书面说明。

  ㈢赛事活动方案和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㈣申报人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㈤申报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信用记录,信用记录应为在申报期间从“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无效。

  ㈥申报人为社会组织的,需提供2020年度的年检合格报告证明和2021年年检承诺书(附件3)。

  ㈦申报人为执行单位的,应提供针对赛事活动与主承办方签署的协议复印件。

  ㈧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所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

  ㈨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标上页码,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未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四、奖励标准

  一等奖6名,奖励金额10万元;二等奖9名,奖励金额8万元;三等奖15名,奖励金额6万元。以评审小组对赛事活动的综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

  五、申报评选流程

  ㈠递交材料:须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于申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体处(思明区体育路2号厦门市体育局大楼11楼1101),咨询电话:0592-5339338。

  ㈡项目评审:市体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

  ㈢获奖公示:评审结果和获奖情况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㈣提交票据:获奖申报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正规票据提交市体育局群体处,票据信息如下:

  1.抬头:厦门市体育局

  2.项目:2021年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

  3.金额:以实际确定的获奖金额为准

  4.付款信息:收款人须与申报人信息一致

  ㈤审核拨款:经财务审核完成后拨付奖励金。

  附件:

  1. 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

  2. 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填写说明

  3. 体育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承诺书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