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0-03-17 15:53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3月起,市体育局就牵头启动了新一轮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起草工作。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为我市制定出台新的产业政策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遵循。10月“健康厦门”建设大会召开,为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全面提质升级,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为此,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体育局为主研究制定了体育工作一系列政策文件,主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9〕 97号)于2019年11月1日发布施行。为鼓励培育、引进高水平职业体育队伍,打造一流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作为配套文件之一。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体育局印发<福建省关于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参考深圳市的做法,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分为总则、资助和奖励标准、申报和审核、监管和绩效评价、附则等内容。主要明确以下事项:

  ㈠资助对象:

  在厦门进行商事注册并冠“厦门”队名(主场设在厦门),参加职业联赛的足球、篮球和排球职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厦门发展前景好的网球、羽毛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帆船、拳击、围棋、中国象棋职业体育俱乐部。

  ㈡奖励对象:

  在厦门进行商事注册并冠“厦门”队名,参加国际职业联赛或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取得前四名成绩的职业体育俱乐部。

  ㈢资助标准:

  1.参加职业联赛的足球、篮球和排球职业体育俱乐部,按项目类别、影响力、职业联赛等级、投入和名次等,市体育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其中:

  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每赛季给予的资助金额为:男子足球不超过2000万元,男子篮球不超过1000万元,女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女排球不超过600万元;

  参加中国男子足球甲级联赛的,给予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600万元的资助;参加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男子足球乙级联赛的,给予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按项目类别、影响力、投入和名次等,市体育专项资金给予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网球、羽毛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帆船、拳击职业体育俱乐部每赛季或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围棋俱乐部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中国象棋俱乐部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㈣奖励标准:

  参加国际职业联赛或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取得冠军成绩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项目类别、影响力和投入等给予奖励,金额分别为:男子足球不超过1000万元,男子篮球不超过800万元,女子足球、女子篮球、男女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帆船、拳击不超过500万元,围棋不超过50万元,中国象棋不超过30万元。

  取得亚军成绩的,奖励金额分别为:男子足球不超过600万元,男子篮球不超过400万元,其余不超过300万元(围棋不超过30万元,中国象棋不超过20万元)。

  取得季军成绩的(不决出季军的,第三名和第四名视为季军),奖励金额分别为:男子足球不超过300万元,男子篮球不超过150万元,其余不超过80万元(围棋不超过20万元,中国象棋不超过15万元)。

  取得第四名成绩的,奖励金额分别为:男子足球不超过200万元,男子篮球不超过100万元,其余不超过50万元(围棋不超过15万元,中国象棋不超过10万元)。

  ㈤申报方法:

  市体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申报厦门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并将通知下发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各区文旅局(体育局)通知辖区内体育产业相关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提交材料等相关工作。

  ㈥审核办法: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进行初审,市体育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项资金评审小组现场考察,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市体育局对拟资助奖励的单位及项目进行复核,并经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㈦监管和绩效评价:

  市体育局负责资助奖励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绩效监控和评价,资金使用单位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规范核算,自觉接受审计、体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生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的资金。

  四、主要特点

  《办法》在拟定过程中,充分吸收、借鉴了《深圳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有关内容,同时充分考虑我市体育俱乐部发展实际,针对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高尔夫球、帆船、拳击、围棋、中国象棋等项目,按照项目类别、影响力、职业联赛等级、投入和名次等,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资助和奖励标准,对于引进和推动高水平体育职业俱乐部在我市的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五、经费测算

  根据《办法》确定的资助、奖励对象和标准,结合我市体育俱乐部现状和发展情况,预测近几年用于资助的总金额约为350万元,奖励的总金额约为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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