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及起草情况
当前,国家体育总局积极推行社会力量办体育,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力量和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特别是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改革工作,将总局所属部分训练中心的行业管理、国家队训练等职能划转至协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可以调配更多的资源,而省级、市级协会大部分只承接了社会力量办体育的任务,普遍缺乏资源和资金,与体育部门脱钩后,生存发展较为困难。以厦门市为例,目前有市级体育社会组织124家,其中,市级协会58家,篮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体育舞蹈、徒步运动等为数不多的协会发展良好,部分协会未能正常开展工作。为此,省体育局、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福建省关于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福建省若干措施》)。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市体育局会同市民政局研究制定厦门市贯彻措施,围绕“健康厦门 体育强市”建设目标,提出“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生存发展能力,使之成为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力军、全民健身运动的排头兵”的起草方向,按照“性质相同、内容相近”的原则,对《福建省若干措施》相关章节内容整合、优化,把厦门市的成功经验、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融入当中,形成《关于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 制定的相关依据及内容
1、加强党对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加大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蓬勃有序发展方面。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章程的审查把关和成立后的管理服务,着力解决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据“十三五”规划指标,推动各区镇(街)成立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单项体育协会及体育智慧健身房的建设。依据《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及《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3、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力度 。厦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园加挂“厦门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牌子,提供一定比例办公场所用于孵化体育社会组织。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的市级及以上公益性赛事,市体育中心按政策给予适当优惠,解决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起步难的问题。探索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等各类社会组织相融合。统筹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健康教育、健康素养培养、健康人才培训等工作,形成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解决体育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强的问题、发展活力不足、交流互促不够等问题。
4、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加强《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及奖励实施办法》和《厦门市引进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力度,助力体育社会组织人才输送力度,推动市级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组建市级运动队,努力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着力解决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5、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推进机制。积极推进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建设,增强自身吸引力、凝聚力、生存发展能力,建立健全自我管理机制,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积极组建和推进所属项目俱乐部建设,着力解决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良的问题。
三、主要内容和特色
一是加强党对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分别从党建工作力度、管理机制、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党对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这一点主要是对《福建省若干措施》要求的具体化和吸纳厦门市党建工作成功做法。主要特色:1、对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新申请成立的体育社会组织,应同步成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体育社会组织,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联合式党支部,以及成立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具体标准。2、党建工作管理机制更加清晰。明确市体育局业务主管的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市体育局机关党委负责;已脱钩或直接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负责。3、党建工作管理方式更趋向智能化、规范化迈进。《意见》提出推动党建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厦门智慧体育平台开发体育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动态管理和一站式服务。4、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更加清晰。在《福建省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强调要求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定期拨付体育社会组织的党建经费的落实和监督,为党支部活动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是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蓬勃有序发展。分别从体育社会组织的优化审查登记、积极培育、发展壮大、规范化管理、加强信用建设五个方面规范体育社会组织蓬勃有序发展。这一点主要是吸纳厦门市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对《福建省若干措施》的补充完善。主要特色:1、注重审批流程优化。明确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政策,审查环节由4个环节控制在3个以内,办理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2、注重社会组织建设标准明晰。《意见》明确要求体育类社会组织在会员入口关上要坚持注重广泛代表性和注重专业权威性。同时在发挥社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上明确了四条要求: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信息透明公开、积极做好专业推广,以此增强社会组织的自建能力。3、注重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要求指标化、项目化。重点提出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智慧健身房和社区健身站点建设。今年已成立厦门市首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和厦门体育智慧健身房的试点建设,同时,正在推进社会健身房闲置时段免费开放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各个区在1年内试点新建1家体育智慧健身房,2年之内确保每个镇(街)成立1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队,建成1家体育智慧健身房。4、注重体育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把《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及《厦门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融入实施意见,要求社会组织要签订信息承诺书,针对部分体育社会组织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不履行承诺制度等问题,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失信名单。
三是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从进一步发挥体育总会枢纽作用、鼓励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设发展孵化基地、推进体育融合发展、扶持举办赛事活动、开展评估等级六个方面加强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这一点主要是对《福建省若干措施》的具体化,突出地区特色。主要特色:1、发挥市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明确体育总会每年至少组织体育社会组织召开一次年会,同时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做好赛事活动,并推荐纳入厦门市全民健身季。2、探索建设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厦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党组织孵化园基地,为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协助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目前,已有2家体育社会组织正在申请进入该孵化基地的办公。推动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园加挂厦门市体育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牌子,将组织健全成效明显的社会组织引入孵化基地办公,探索增强造血功能,开展赛事活动的新路子。3、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明确按照《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办法》,给予部分优秀赛事奖励,调动社会组织办赛积极性。今年已经具体实施,对2019、2020年体育社会组织承办群众性体育赛事通过公开申报和专家评选的方式,各奖励20个体育赛事活动,发放296万元奖励金,其中有32个获奖体育赛事活动有协会、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组织赛事工作。4、结合实际对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市级公益性赛事予以场地补助。明确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的市级及以上公益性赛事,经市体育局认定为精品赛事的,市体育中心最高给予5折优惠,解决体育社会组织举办赛事经费不足问题,这与以往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5、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市体育局、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与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这一点主要是把健康大会明确的一些政策措施融合进来,提出厦门市体育社会组织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主要特色:1、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人才输送,强调建立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等人才库,通过培训推荐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领域权威人士到体育社会组织任职,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体育专业权威性和知名度。2、发挥社会组织培养人才作用。鼓励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市级运动队,引进高水平运动人才,代表厦门参加省级以上的比赛,达到条件的体育社会组织依据《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及奖励实施办法》和《厦门市引进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费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获得资金奖励,着力解决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五是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工作推进机制。这一点重点强调组织保障的要求: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鼓励社会参与、注重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目的在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沟通协调、加大保障力度、注重发挥社会作用和发动群众参与,多渠道广泛宣传、营造关心和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的氛围,帮助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体育。
当前,市体育局正与市民政局合力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常态加强宣传,通过微信、报纸等媒体,以及体育类社会组织专题会,进行重点解读;二是项目推动,持续抓好体育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执行社会力量办赛奖励、精品赛事场馆租金优惠等项目落地,推动《实施意见》的落实;三是搞好配套举措,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体育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与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体育社会组织的资质、信用、场地、赛事、服务等开展综合性评估,按评估等级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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