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4-05-01-2021-007 | 主题分类 | 服务体系建设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体育局 | 文 号 | 厦体〔2021〕36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06 | ||
标 题: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校建设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校建设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扎实做好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根据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1年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以下简称“基地校”)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市级基地校建设规划
根据2021年竞技体育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我市将继续创建16-18所基地校,积极完成向市级训练单位输送后备人才的目标。结合2020年第一批基地校的项目布局情况,2021年基地校分布规划为: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6所、市体校7-9所(手球项目1所)、市水上运动中心3所。部分项目可结合发展需要,以“市队校办”或“市队区办”的形式创建基地校,统称市级基地校。
二、建设方式
市级基地校建设以各市级训练单位为主体,各训练单位依据《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及本通知要求,从项目实际和项目发展需要出发,结合项目平衡布局,组织开展市级基地校的申报评估工作,项目设置和队伍建设数量原则上按照上述指标安排。确需调整的,报经市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各训练单位可在总数不变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调整。
三、申报及评审办法
市级基地校建设申请由学校主动申报,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结合报名学校资质与项目布局综合评定最终结果。
第一阶段:4月15日前,由各训练单位对各项目的基地校建设需求进行评估,提出建设计划与任务指标。组织收集各学校报名材料并进行预评估,根据预评估结果对报名学校进行初步排名,结果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汇总;
第二阶段:4月30日前,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小组到申报学校实地考察并开展评审工作;
第三阶段:5月14日前,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第四阶段:6月10日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并与符合条件的学校以四年为一周期签订《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建设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其中,“市队校办”或“市队区办”的《目标任务书》签至2022年12月(省运会结束);授予市级基地校称号,同时完成资金拨付。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
各市级基地校依据《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五、考核办法
依据《厦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管理实施办法》精神,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每周期对照《目标任务书》对各基地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保留基地校称号,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在限期内整改,对无法完成整改的撤销市基地校称号。各市级训练单位应对所建设的基地校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从基地校评定后的第二年起,每年11月30日前按照《目标任务书》设置的任务指标对基地校进行评估检查,12月30日前,将评估检查材料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吴凡 电话:533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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