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1-01-2022-018 主题分类 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2〕152号
生成日期 2022-09-21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规范化建设指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规范化建设指引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规范化建设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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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各市级体育协会:

  成立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建设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是厦门市探索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服务全民健身的创新之举,是体育部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凝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力量,更好实现全民健身科学指导、统一调度、规范服务。经研究,制定《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规范化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022年11月底前,各区要完成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总站建设,2023年年底前,每个区要因地制宜建设不少于5个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到2030年,实现各大中型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街道(镇)驿站全覆盖。

  二、建设运营一体推进

  驿站建设要与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服务等工作统筹推进,同步组建志愿者队伍、开设公益课程、强化宣传引导,切实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便利。

  三、及时报送建设进度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驿站建设推广,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作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向市体育局群体处报送本年度驿站建设情况,包括新建驿站的数量、地址和面积,志愿者队伍规模和服务人次、公益课程情况等内容。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9月20日

 

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

志愿服务驿站规范化建设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驿站”)建设和管理,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和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特制定如下指引:

  一、功能定位

  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是一个具有复合型功能的体育公共空间。

  (一)科学健身指导站。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此面向社会传授体育健身技能、组织体育健身活动,服务群众科学健身。

  (二)全民健身服务站。驿站除了开展公益健身课程外,还进行全民健身服务,如服务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举办,为群众健身答疑解惑等。

  (三)体育知识宣传站。驿站可通过公益课堂、宣传展板等介质向群众宣传体育政策、科普科学健身常识、宣传体育工作成果等。

  (四)城市文明实践站。驿站也是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和爱心厦门建设的理想空间。

  二、建设标准

  (一)建设类型

  根据行政区域,驿站划分为市级、区级、街道(镇)、社区(村)四个等级。根据行业特点,驿站可设置在学校、公园、体育场馆、景区等地点。

  (二)场地面积

  驿站按照“近邻、便民”的原则,设置在人流量较大、体育氛围较浓厚的场所。市、区级驿站场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街道(镇)、社区(村)级以及行业驿站场地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周边有足够的场地开展各类公益课程活动。

  (三)设施设备

  驿站应配置桌椅、电脑、打印机、固定电话、热水壶、消毒柜等办公用品,并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管理制度。

  (四)资料存储

  每个驿站应设立资料柜,用于存储工作档案。工作档案要归类、有序整理志愿者的简历、公益课程开课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搜集和保存活动图片及视频等各项电子台账资料,做到内容翔实、真实可查。

  三、视觉设计

  (一)驿站命名

  市级驿站命名为“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区、街道(镇)、社区(村)以及行业各个驿站名称加后缀予以区分,如: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思明站)、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梧村街道站)、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金祥社区站)、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云顶学校站)。

  (二)外观设计

  驿站外观设计鼓励融入区域个性,突出体育行业特色,门头招牌上要明显展示志愿服务相关标识(可参考附件)。

  (三)服装要求

  志愿者在驿站开展服务时应穿着统一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服装。服装颜色为红色,显眼处可见“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标识(服装款式可参考附件)。

  四、队伍建设

  驿站应有相对固定的志愿服务队伍,由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普通志愿者组成。

  (一)队伍规模

  市、区级驿站定点志愿者不少于20人,其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人,街道(镇)、社区(村)级驿站定点志愿者不少于7人,其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人。

  (二)资质要求

  各级各类驿站要广泛吸纳专业功底扎实、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市、区级驿站志愿者队伍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少于1名,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名,街道(镇)和社区(村)级驿站、行业驿站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名。

  (三)队伍职责

  志愿者队伍的职责,一是负责驿站日常运营,包括驿站志愿服务内容管理、设施设备管护、资料台账搜集整理等;二是开展公益健身指导服务,包括开设公益健身课程、服务赛事活动等。

  (四)队伍管理

  市级驿站的志愿者队伍由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管理。区级、街道(镇)、社区(村)、行业驿站的志愿者队伍,如已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由本级协会管理,如尚未成立协会,由指定的相关责任单位管理。

  五、服务内容

  (一)公益课程

  驿站应邀请体育领域专业人士或社会体育指导员常态化开展公益课程,并提前公布课程信息,内容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课程内容、授课老师简介、联系人、报名方式等。 市、区级驿站每月应开展不少于8次公益课程,总时长不少于8小时;街道(镇)、社区(村)级、行业驿站因地制宜开展公益课程。

  若因时间冲突、授课计划变动等原因,需取消已对外发布的公益课程,驿站应提前3天告知本级管理部门,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及时通知已预约的市民。  

  (二)器材借用

  市、区、街道(镇)级驿站应提供诸如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瑜伽垫等运动器材免费借用服务,社区(村)级驿站可根据实际予以配置免费运动器材,为市民健身提供更多便利。

  (三)轮值服务

  驿站每日安排至少1名志愿者开展不少于3个小时的轮值服务,负责驿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群众健身咨询指引,并协助驿站公益课程开展,有效匹配市民健身需求,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四)赛事保障

  驿站可根据实际,为全市各级各类赛事活动提供志愿保障服务,包括赛前筹备、技术指导、现场保障、安全指引等。

  (五)便民服务

  驿站应免费提供饮用水、物品存放、应急充电、答疑解惑、简易救助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可根据实际,免费提供科学健身视频教学、公益广告播放、AED急救设备等。

  六、平台对接

  各级驿站应按照统一的对接标准,接入“厦门i健身”服务平台,实现智能化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通过平台“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对辖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录入、实时查询和更新信息等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系统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布公益课程、接受任务分配、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等功能。

  (二)服务项目管理

  通过平台“公益课程”子系统,发布公益课程招生信息,实现课程管理;通过“器材借用”子系统,实现健身器材线上免费借用,操作流程方便快捷。

  (三)保险服务保障

  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和市民在健身指导活动开展前应通过平台“保险服务”子系统,线上购买保险,实现保险托底,为驿站运营提供安全保障。此外,该保险对于进校、进智慧健身房锻炼也同样适用,实现买一次保险,多场合保障的互联功能。

  七、管理责任

  驿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施行分级分类管理。其中,市级驿站由厦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管理,厦门市体育局负责指导。区、街道(镇)、社区(村)和行业驿站由各区文旅局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管理责任单位,未能明确的,由各区文旅局负责管理。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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