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2-01-2025-002 主题分类 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5〕157号
生成日期 2025-09-29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深化体卫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深化体卫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深化体卫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5 14:45
字号: 分享: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各级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体卫融合工作,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现将《厦门市进一步深化体卫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厦门市进一步深化体卫融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通过积极探索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快建设社区健康运动中心,到2030年完成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体卫融合服务平台,基层医疗机构运动门诊全覆盖,“体育+卫生”为一体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一)项目实施范围

  青少年(近视、超重、超瘦、脊柱侧弯等),成年人(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高尿酸、肥胖症、产后康复、脑梗心梗、运动损伤、椎间盘突出、肌少症等)。

  (二)项目实施场所

  市、区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健身场所、街道社区、学校及其他医疗机构等。

  (三)项目实施人群

  主要服务人群为慢性病初期人群,其他可服务病症初期、体重超标人群、康复期人群、运动人群,并逐步拓展到全人群。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服务机构

  建设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市体育局与市卫健委通过资源整合、软硬件升级等举措,将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提升为市运动促进健康中心,指导开展全市体卫融合工作;各区参照建设区运动促进健康中心,指导辖区内体卫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业务主管医疗机构应为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体卫融合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示范站点建设。各区文旅局、卫健局指导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推动“体卫融合示范站点”建设,制定居民集中运动干预方案,开展常态化健康常识教育和慢性病防治;提升运动门诊覆盖率。在市、区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开设运动门诊培训活动,加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运动门诊建设,到2030年前实现运动门诊在全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全覆盖,并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开设运动门诊。

  (二)提升服务水平

  制定服务指南。市体育局与市卫健委联合制定并完善“体卫融合示范站点”建设服务指南,市体卫融合专家委员会建设运动处方库、制定体卫融合具体工作指南;各区文旅局、卫健局统筹指导辖区内体卫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突出服务重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在运动门诊开展运动筛查评估、运动处方(运动建议处方)制定、运动干预、评估回访、建立健康档案。探索推动在中医科、康复科等门诊处方记录中增加运动相关条目,有针对性地为患者开具运动处方(运动建议处方)。丰富慢性病随访中健康教育的运动建议,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个性化运动指导。积极发挥康复科室的专业能力,开展运动康复训练,促进医疗和运动康复相结合。推动将运动门诊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有条件的运动门诊结合开展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体适能监测服务,为市民提供运动建议;丰富服务内容。市、区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运动门诊开展运动评估、制定个性化运动处方、开展运动干预和运动干预随访全流程服务,为各体卫融合相关服务单位提供指导和学习的平台。市、区体育部门协调体育专家、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会组织协助体卫融合相关单位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努力拓展完善全市各智慧健身房、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社区近邻运动场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可及的科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体适能监测、运动康复等服务;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市卫健委将运动门诊纳入“美丽厦门智慧健康”门诊预约系统,市体育局在“厦门i健身”综合服务平台增设“运动促进健康中心运动门诊”预约系统。体卫融合相关单位积极探索建立线上运动能力评估、运动处方(运动建议处方)制定、运动处方执行等服务,提升体卫融合智慧化服务水平。

  (三)建设人才队伍

  健全专家委员会。动态调整我市体卫融合专家委员会,吸纳我市顶尖的慢病管理、康复医学及运动科学专家,系统性推进体卫融合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加大运动处方师培训力度。在市、区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定期开展运动处方实操培训、指导、交流。体卫融合相关单位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各级体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联合开展的运动处方师及运动建议处方师培训班并获得相应资质,加快运动处方师及运动建议处方师在体卫融合相关单位的全覆盖。将体育部门和卫健部门联合开展的体卫融合培训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与我市高等院校合作,将具有体育及医疗双重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体卫融合人才队伍。鼓励我市高等院校体育院系与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实践实习基地,联合培养体卫融合人才。在我市开展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增加运动促进健康相关内容。

  (四)探索收费模式

  体卫融合相关单位可在运动处方制定、运动处方执行、运动干预等方面核算成本,收取一定费用用于相关工作。医疗机构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供运动风险评估、开具处方等医疗服务,可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

  体卫融合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树立“防病重于治病”“运动促进健康”“运动是良医”等全民健康观。科学传播健身健康和疾病预防知识,广泛传授科学健身技能。体育部门要通过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在赛事活动中设立体卫融合咨询点等举措,加大体卫融合宣传力度。医疗卫生系统各机构要通过招募社区慢性病人群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等举措,使群众亲身感受运动健身在改善慢性病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发挥社区志愿者、受益人群、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人群作用。

  三、相关要求

  体育、卫健、医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和与各类社会力量合作,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加大体卫融合工作的资金投入。医保部门在现有收费条目中梳理运动相关诊疗收费项目。各区要做好运动门诊、运动干预场地的规划设置,确保每个工作环节规范有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体卫融合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应用。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办公室:0592-5121239值班室:0592-5127451传真:0592-5121234

主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7号 闽ICP备07070662号-3 网站标识码:3502000045Copyright @ 厦门市体育局 版权所有

中文域名:厦门市体育局.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