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05-01-2022-012 主题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2〕82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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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旅局(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厦门市体育局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6月15日

厦门市体育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厦门体育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三提三效”行动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体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强化组织保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压紧压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二、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机关

  (三)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加强新形势下的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认真听取、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四)加快推进规章起草工作。落实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部署,推进《厦门市体育行政处罚委托规定》调研工作,按时完成立法调研报告制定立法草案,为开展我市体育行政执法权委托相关工作做好前期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五)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修改,形成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及修改、废止目录并做好公布以及备案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

  (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和合同审查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三、深化改革,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标准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工作。根据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调整“互联网+监管”事项体系,提高市区体育部门事项认领的精确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

  (八)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严格规范开展体育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规定,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做好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幅度等,健全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九)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体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市体育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扩充执法人员队伍,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开展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游泳、攀岩、潜水、滑雪)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高危险性体育经营许可证,发现不属于体育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群众体育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十一)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实施意见》《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厦门市体育局印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体育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各处室)

  (十二)深入开展民法典、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体,组织开展好第二个“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结合体育工作实际举办纪念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在市体校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市体校)

  (十三)深入学习宣传体育法律规范。制定2022年厦门市体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学习宣传新颁布《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律规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十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结合《体育法》修改,组织法治培训讲座,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责任部门:各区体育局、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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