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4-03-01-2022-017 | 主题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体〔2022〕136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8-24 | ||
标 题: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的通知 |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厦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8月23日
厦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
五年行动计划(2022-202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21〕33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破解“去哪儿健身”难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 发展现状
截止2021年末,全市体育场地总面积1235.2万平方米,人口528万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4平方米,有体育场地数量13448个,其中,室外运动场地9327个,室内运动场地4121个。全市累计建成各类市民健身步道、骑行道总长度620公里,基础大项场地801个、球类运动场地7086个、市民健身步道362条、市民健身房1733个、全民健身路径2502个。
但是,全民健身设施仍无法充分满足市民对体育锻炼的需求,存在四个方面的短板:一是设施总量不足,本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二是设施结构还需持续优化,岛内外布局不均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明显,尤其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还不够。三是类型不够丰富,目前全民健身设施类型中篮球、羽毛球、健身路径较多,但轮滑、滑板、滑冰、户外运动等新兴运动项目场地较少。依据厦门良好的山海条件,还有较大拓展空间。四是利用效率有待提升,部分体育场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不够高,社区健身设施质量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空间布局。坚持科学论证、高起点规划、试点先行,坚持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使用,坚持信息化、规范化、融合化,坚持大胆探索、创新机制、多元发展,全面推进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营造活力氛围。
(二)行动目标
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便利可及,有效供给继续扩大,布局配置更加均衡合理,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到2026年末,新增体育场地42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争取基本实现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
三、行动任务
(一)锚定人均指标与场地总量,实现多方面供给
1.落实建设主体,推进体育用地内的体育场馆建设。结合新城建设,各行政区、各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作为建设主体,推进新体育中心、五缘体育中心、马銮湾文体中心、集美体育中心等市、区级体育场馆建设。结合片区建设,推进街道级综合体育馆建设。
2.盘活存量空间,加强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利用公园硬地、街边空地、桥下空间、道路周边、居住区周边闲置用地、边角地、小区广场等适合新建改建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场地,全市新建或改扩建500处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3.倡导复合使用,支持健身场地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融合共享。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在不妨碍防洪、供水安全等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及健身设施嵌入公园绿地和生态空间,并增设指引标识。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12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70公里。加强体卫养融合,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加强文体融合,在文化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融合设置健身场地、文体活动室。
(二)提升健身场地设施分布均衡性,实现全方位覆盖
1.扩大老城区健身场地供给。优化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健身设施的布局。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健身设施。支持在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屋顶以及地下空间内建设健身设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各种类型的健身设施。严格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监督检查,确保既有健身设施不被侵占。
2.增加新城区体育设施供给。岛外各区新建或改造完善1个大型体育场馆,新建或改扩建2个体育公园,每十万人左右配建一处街道(镇)级综合运动馆,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社区市民健身中心,新建街道(镇)级综合运动馆不少于10座。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
(三)丰富健身场地设施类型,实现健身项目多样化供给
1.提高球类场地供给,加大室内球场建设力度。科学评估健身设施数量及类型供需情况,重点提高大众参与度较高的羽毛球、足球、篮球、网球等球类健身场地供给。加大室内球场的街道综合运动馆建设力度,满足市民全天候、高标准的健身需求。新建居住社区结合公园绿地规划,至少规划配建一片非标准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利用闲置地、边角地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新建各类足球场不少于103块,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不少于0.9块。
2.利用山海资源,布置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健身场地。依据厦门良好的山海条件,结合海岸线配置一些沙排、沙足、帆船、帆板、滨海浴场等运动场地,结合山体配置一些步行道、登山道、骑行道等。
3.满足全龄段、多样化健身服务,差异化布置体育健身项目。人口密集的老城区,适当增加门球、地掷球等老年人健身项目。新城区适当增加滑板、轮滑、小游乐场等青少年、儿童健身活动设施。配建群众滑冰场1个,新建游泳池21个。
(四)专注利用率不高问题,实现高效化供给
1.加大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力度。公共体育场馆在非赛事期间,应向市民全面开放,并保障每天的开放时长。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通过科学管理、设施改造和规划设计,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应对社会开放。
2.推行智能管理,深化智慧体育场景应用。新建及改建的群众身边全民健身设施应按照市体育局发布的“厦门i健身”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对接技术标准开展建设,实现场馆运营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优化场馆在线预约功能,便于群众查找、方便报修。利用各类体育健身场所,推广建设体育智慧健身房,新建或改建厦门体育智慧健身房50个。
3.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完善设施建设服务标准。完善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开放、服务标准,落实健身设施科学配置、日常巡查、更新维护、信息化管理服务等制度。全民健身设施以公益免费为主,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日常运营维护投入较大的项目,根据社会需求,可以委托第三方微利经营。鼓励通过建设—移交—运营(BTO)、建设—运营—移交(BOT)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实现社会共建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市区两级合力推进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各市直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分工合作,统筹建设健身设施。各区要将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和开展群众体育运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投入机制,以市、区财政资金、体彩公益金作为设施投入及管理运营的主要经费来源,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利用公园绿地硬地、街边空地、桥下空间、道路周边、居住区周边闲置用地、边角地、小区广场等适合新建改建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场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
(三)加强监督评估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作督促指导,加强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报道,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沟通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体育局结合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市直各部门、各区贯彻落实补短板行动计划情况一并纳入。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印发
办公室:0592-5121239值班室:0592-5127451传真:0592-5121234
主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7号 闽ICP备07070662号-3 网站标识码:3502000045Copyright @ 厦门市体育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