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03-01-2025-003 主题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5〕100号
生成日期 2025-06-16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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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旅局(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体育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体育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5年厦门市体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以服务保障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体育领域改革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全市体育系统工作法治化,打造更优法治生态,为建设“体育强市”“健康厦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化学习宣传。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普法首要内容,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责任部门:人事处、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二)强化贯彻落实。健全全面依法治体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年终述法机制,健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沟通协调、跟踪督办、落实反馈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有关要求,领导干部述法作为述职重要内容。配合做好上级部署开展的有关法治督查工作,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试行办法》有关任务。(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人事处)

  (三)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合法。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新形势下的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认真听取、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

  (四)开展立法修规和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做好新《体育法》实施与我市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衔接工作,开展《厦门经济特区体育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修订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充分研究论证征求各方意见,为法规修订提供科学研究的前期保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定期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做到应审尽审不留遗漏。进一步落实好《厦门市体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依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在期限内完成报送备案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审查流程。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和修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中央精神和时代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我局规范性文件专栏及目录的更新并在局官网公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畅通市场准入隐蔽性壁垒问题线索反馈渠道,推动破除隐性壁垒。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体育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确保“非禁即入”常态长效。(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

  (七)大力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加强体育行业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好行政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等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福建省执法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同时,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局与综合执法机构协同配合机制并将落实情况作为相关处室的绩效考核内容。完善“综合查一次”,从源头上避免多头重复交叉执法。探索解决体育行业预付式消费难题的研究与实践。(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

  二、深化体育领域法治改革,切实提升行政能力

  (八)着力提高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为,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涉企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闽执法”平台与“12345”热线协作联动机制,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开展“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活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

  (九)持续推进与综合执法机构的长效联动机制。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有关职责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与市文旅局、市海洋发展局所属综合执法机构的日常沟通联动,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十)做好“八五”普法终期验收,科学谋划“九五”普法。统筹推进全民普法,完善法治社会建设体制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抓好“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特色品牌培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谨防校园欺凌、反诈骗等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各处室、各单位)

  (十一)坚持开展宪法宣传工作。结合体育系统工作实际,在12月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宪法纪念、宪法宣誓等载体,发挥赛事活动、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课堂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产业处、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十二)坚持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民法典宣传主题活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5月开展“典亮体育产业 法护民企远航”主题普法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系统工作特点,开展民法典进机关、体育场馆、社区、学校、网络活动;在局机关、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驿站、市体校、共建社区等地,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提供一线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民法典走进企业、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市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产业处、群体处、竞体处)

  (十三)大力开展《体育法》普及宣传。突出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体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体育法》作为当前体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到位。将承接体育领域执法职能的综合执法机构一线执法人员作为本年度《体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重点普法对象,确保他们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理解到位、规范执法。(责任部门:各处室、各单位)

  (十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落实“党在心中 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要求,积极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人事处、机关党委)

  (十五)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宣教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兴奋剂条例》等符合体校师生特点的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落实校园加强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责任部门:市体育运动学校)

  (十六)深化“法律进网络”管理工作。用好新媒体,利用局官网、官方公众号、视频号等自有平台,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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