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1-01-2020-002 主题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厦门市体育局 文 号 厦体〔2020〕174号
生成日期 2020-12-31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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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体育局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体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厦门市体育局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体育系统疫情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共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㈠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大事,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㈡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强化分级联动,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㈢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稳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三版)》《福建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版)》等编制。本预案适用于市体育系统指导全市体育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准备,以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阮敦梁  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岚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丽娜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杜新飞  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建斌  思明区文旅局(体育局)局长

  朱  觉  湖里区文旅局(体育局)局长

  吴吉堂  集美区文旅局(体育局)局长

  张绍华  海沧区文旅局(体育局)局长

  王育玲  同安区文旅局(体育局)局长

  蔡阿在  翔安区文旅局(体育局)局长

  张小博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玉良  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郑志君  市体育局竞体处负责人

  黄隆瑚  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

  陈  晨  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放宏  市体育局基建办副主任

  叶约蓓  市体育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许建成  市竞技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吴  璋  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李培勇  市体育中心主任

  施丽玲  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徐卫华  市水上运动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小博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防控要求和措施

  ㈠体育赛事活动

  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疫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防控要求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严格遵守属地管理原则,举办线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疫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做到“一活动一方案”,确保赛事活动安全。

  二是强化赛事安全服务保障。按照我市疫情防控部门指导意见,加强办赛风险形势研判,科学制定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精准控制人员规模。原则上不跨区域开展线下赛事活动,减少区域间的人员交叉流动,必要时要求参加赛事活动人员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是加强赛事活动监控。赛事活动期间,赛事活动组织者要随时注意参赛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安排就医。要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做好调整、推迟或取消赛事活动的相关预案,并及时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比赛期间出现疑似中高风险疫情情况,应立即终止比赛,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并做好相关参赛和密切接触人员管控工作。

  四是简化赛事流程。赛事活动形式安排一切从简,留存比赛视频资料。因地制宜简化赛制和比赛程序,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适当减少比赛时间,减少辅助裁判、志愿者、工作人员数量。

  2.现场防控措施

  ⑴比赛场地内应准备充足的含酒精洗手液和卫生设施,对经常接触的物品(门把手、电梯、器材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和定期清洁。每场比赛结束后,要对比赛场地竞赛器材再次进行消毒。

  ⑵比赛场所应设置隔离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比赛场所。比赛场地内的各个区域要安排专人落实防控措施。

  ⑶赛事采访设置专用的采访区域,根据采访区域的大小控制进出采访区域记者的数量。记者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记者与被采访者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⑷比赛场内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应急隔离场所。

  3.现场人员管理

  ⑴比赛报名实行预约制,禁止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相关健康信息,重点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⑵比赛期间,每天要核对赛事工作人员、参赛人员“闽政通”健康码,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实名登记、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验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处于隔离期等可疑人员,谢绝入场。

  ⑶除运动员处于比赛期间以外,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所 须全程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应符合《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要求。

  ⑷严格控制比赛人员规模,保持室外社交距离1.5米、 室内社交距离2米,设置明显提示牌,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

  ⑸运动员的比赛器材、装备、衣物、水杯、毛巾等个人物品,禁止与他人共用。

  ⑹如在比赛场所内有用餐需求,应实行分餐制,就餐保持1米以上间隔,就餐时不得面对面相互交谈。

  ⑺比赛现场应按规定配备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和救护车。若有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带至应急隔离场所做进一步观察诊断,并参照《新冠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做好相关工作。

  ⑻加强对所有参与赛事活动人员的防疫知识普及和健 康教育,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现场播报安全提示信息,利用多种方式宣传预防新冠和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防控意识和能力,提高防控工作的实效。

  ㈡公共体育场所(馆)

  1.防控要求

  ⑴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各公共体育场所在开放期间应备有必要的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同时配备测温仪等设备。

  ⑵在疫情期间,未经审批允许,不得组织开展超过50人的赛事活动。

  ⑶开放时间可根据疫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格控制同一时段进场锻炼人员数量。

  ⑷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应急隔离场所。

  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追踪调查,详细了解、提供所涉及开放区域及人员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2.人员管理

  ⑴要全面了解员工动态(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定期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方面情况的员工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得返程返岗。

  ⑵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要落实居家隔离14天或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正常返岗。

  ⑶员工每天进入场馆前应测量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⑷员工上班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⑸减少或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⑹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如发现有新冠病毒性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⑺应根据场馆实际情况,进行人员动线流向设计,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3.场所管理

  ⑴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在超过37.3℃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视情况严重性引导其进入隔离观察点并报疾控部门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

  ⑵每天对场所(馆)进行清洁消毒,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器械、台面、卫生间、洗手台,每日保持开窗开门自然通风。

  ⑶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场所(馆)内人员在非锻炼时段时佩戴口罩。

  ⑷按照要求设立应急隔离场所,疫情期间淋浴室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

  ⑸必要时可适当缩减开放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⑹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馆)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并报疾控部门进行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㈢办公场所

  1.防控要求

  ⑴做好适量防护物资储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同时配备测温仪等设备。

  ⑵在疫情期间,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⑶做好办公场所日常性病毒消杀和防护工作。

  2.人员和场所管理

  ⑴如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应居家观察或及时就医。

  ⑵办公场所入口应设立体温检测点,出入人员应检测体温并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超过37.3℃不得入内。

  ⑶办公场所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使用空调时应定期开门开窗通风。

  ⑷办公场所应备有必要的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护用品。

  ⑸同一办公空间内有多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⑹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减少聚集性会议的数量。

  ⑺集中供餐的单位,应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尽量采用分餐制、错峰就餐等形式。

  ⑻对经常接触的物品(门把手、电梯按钮、办公设备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和定期清洁。

  五、保障措施

  ㈠经费保障。市、区体育部门和各体育场馆、赛事承办单位在年度工作经费安排中要预留资金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㈡技术保障。市、区体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同时加强与市、区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的沟通对接,在日常监测、消毒消杀、现场应急处置等方面寻求技术指导和支持,避免出现不当消毒和过度消杀可能造成的危害。

  ㈢培训演练。市、区体育部门和各体育场馆、赛事承办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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