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4-31-01-2022-019 | 主题分类 | 综合业务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9-14 | ||
标 题: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
体育场地统计工作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指标之一,根据《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要求,请在2021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2022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信息。为与有关工作时间节点相衔接,提高场地数据时效性,2022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已于今年9月启动,计划于2023年1月中旬前完成。请各区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加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统筹安排和方案设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通过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系统(网址:http://125.35.8.32/#/login )报送截至11月底的体育场地统计数据;2022年12月28日前,通过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系统报送12月的体育场地统计数据。
二、落实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区局负责的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等方式实施。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落实《体育总局关于防范和惩治体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规定(试行)》,加强辖区场地数据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核实,确保场地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调查内容、工作指南、区划调整、信息安全、标注时点等请依照省局通知要求执行,技术问题请咨询泉州师范学院课题组(联系人:陈霞明15392231663)。
请各区局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经办人负责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下班前将人员情况(附件3)通过金宏网报送至市体育局。(联系人:傅伟鑫,电话:5121235、18950150672)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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