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1-01-2023-004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3〕25号
生成日期 2023-02-17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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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体育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2023年2月17日

  厦门市体育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厦门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为防范化解“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风险,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部署开展全市体育系统“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体育系统消防安全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体育系统经营型“三合一”场所:生产、存储、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如在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或自建民房、商品房、出租房用来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对场所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留店住宿、店家合一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制定方案等举措,深入细致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开展集中培训,熟悉掌握“5+3”必查(见附件1)知识,提高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指导“三合一”场所整改、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二)开展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

  全面滚动排查“三合一”场所,建立底数清单,逐家登记造册,载明场所建筑信息、经营信息、消防设施配置信息、经营场所人数、居住人数、是否有使用燃气或瓶装液化气,是否开展用电安全等检查、消防知识宣导,根据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2023年6月底前,摸排起底的“三合一”场所整改率达50%以上;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落实定期回访制度,对在册已完成整改的所有“三合一”场所定期回访复查。对于“回潮”的“三合一”场所加大回访频次,加强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对于多次“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督导检查验收阶段(不定期督导检查、2023年12月验收)

  为确保我局系统“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局机关将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并于12月份组织对“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对于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检查走形式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检查工作内容

  (一)配电安全检查

  1.配电箱设置插座漏电保护器或总漏电保护开关;

  2.电气线路有无私接乱拉、线路无套金属管保护现象;

  3.插座超负荷用电、串接排插、使用不合格排插等隐患;

  4.用电设备上或配电箱下方堆放可燃物等现象;

  5.是否有飞线充电或电动车在经营场所内充电现象。

  (二)燃气安全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有使用燃气/桶装液化气现象;

  2.使用燃气/桶装液化气是否靠窗设置,通风排气情况;

  3.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安装燃气关断阀;

  4.是否配备灭火毯、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三)消防设备设施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配备灭火器且在有效期内;

  2.经营场所设置烟感/温感探测器是否完好有效;

  3.经营场所设置喷淋消火栓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4.经营场所设置应急灯、疏散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场所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堵塞现象;

  6.经营单位配备自救呼吸器等自救消防器材情况。

  (四)场所情况检查

  1.经营场所是否有住人情况及居住人数;

  2.经营场所与住人区域是否有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隔离措施,住人区域是否有独立疏散通道或楼梯直通室外。

  五、检查工作分工

  (一)各区文旅局(体育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公共体育馆、体育类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每季度汇总“三合一”场所检查情况报市体育局办公室。

  (二)产业处负责对体育彩票网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每季度汇总“三合一”场所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市体育中心负责对所辖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每季度汇总“三合一”场所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四)群体处负责组织抽查部分公共体育场馆消防安全及督导检查工作,并每季度汇总“三合一”场所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五)竞体处负责组织抽查部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及督导检查工作,并每季度汇总“三合一”场所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六)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抽查部分体育彩票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及督导检查工作,并每季度汇总“三合一”场所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立足防患于未然,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全面铺开“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坚决抵制走过场、假应付的不良倾向,检查人员对排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严防漏报、瞒报、乱报现象的发生。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各区文旅局(体育局)主管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各区文旅局(体育局),相关处室、相关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整改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联系人:张家烨  电话:14759280389)

  附件:1.基层消防“五+三”必查

  2.“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3.“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进度统计表

  4.“三合一”场所底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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