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4-31-01-2024-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业务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厦体〔2024〕67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4-19 | ||
标 题: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给予林杭樽等公务员奖励的决定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给予林杭樽等公务员奖励的决定 |
机关各处室: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中共厦门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在2023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林杭樽、段钰给予嘉奖,对在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卢丽娜给予记三等功。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其他同志要以受奖励的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勉敬业,为我局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厦门市体育局
2024年4月19日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印发
办公室:0592-5121239值班室:0592-5127451传真:0592-5121234
主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7号 闽ICP备07070662号-3 网站标识码:3502000045Copyright @ 厦门市体育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