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1-01-2024-015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4〕207号
生成日期 2024-11-07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厦门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厦门市第四届市区机关三小球交流赛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厦门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厦门市第四届市区机关三小球交流赛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厦门市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厦门市第四届市区机关三小球交流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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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机关干部职工文化体育生活,鼓励机关人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市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总工会定于2024年12月14日至15日在市体育中心举办2024年厦门市第四届市区机关三小球交流赛。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报名参赛。

  附件:厦门市第四届市区机关三小球交流赛竞赛规程

  厦门市体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7日

  (联系人:市体育局 林致慎,电话:0592-5339338)

  附件

  2024年厦门市第四届市区机关三小球

  交流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厦门市体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厦门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厦门市乒乓球协会

  厦门市羽毛球协会

  厦门市网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4年12月14-15日

  (二)比赛地点

  厦门市体育中心综合健身馆

  四、竞赛项目

  (一)组别

  1.甲组:50岁(含)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乙组:50岁以上(197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3.邀请组:运动员资格、参赛办法另行制定。

  (二)比赛项目

  1.乒乓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双打(不分男女组别)

  2.羽毛球: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3.网  球: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4.匹克球:作为体验活动,规则另行通知。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为党组织或工会组织关系在市、区各机关单位(邀请省部属驻厦机关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参赛单位可拓展至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企业单位职工不得参赛。凡在国家体育总局、福建省体育局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有注册记录的本项目现役、退役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以市级机关单位(省部属驻厦机关单位)、各区为单位报名,原则上以同一单位进行组队,确需跨单位组队请在报名表加盖各单位工会印章,并标注运动员所在单位,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

  (二)每支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1-3人(每大项1人),运动员每个项目组别可报2人(对),参赛运动员须服装统一。

  (三)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工会印章,并附上参赛人员近3个月(2024年8月1日—10月30日)在厦缴交社保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

  (五)报名方式

  1.请各报名单位安排1名联络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赛事联络员微信群。

  2.联络员进群后,将有资格进行线上报名预约参赛名额(未进群无法报名),请务必准确填写本单位各项目参赛小项的参赛名额,参赛资格以线上报名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3.线上报名成功后,组委会将在1个工作日内将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发送至联络员邮箱内,请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报名表EXCEL电子版及运动员社保证明扫描件或截图、自愿参赛责任书等)锁定参赛名额,逾期将释放报名名额,需由联络员重新进行线上报名。

  (六)报名要求

  1.每名运动员可在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3个比赛大项任选其一单独报名,每人可报同一个大项当中2个比赛项目(如一人同时报乒乓球单打和双打)。

  2.允许乙组年龄段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

  3.每个项目组别限报24人(对),每个小项报名少于4人(队)则取消该项比赛。

  4.请参赛人员认真填写参赛信息,不得虚报年龄,不得隐瞒注册专业运动员的事实,对违规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组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请所有报名参赛人员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6.竞赛组织工作分别由市羽毛球协会、市网球协会和市乒乓球协会负责,若有疑问可进行咨询。

  羽毛球:王秀真13606034848

  网  球:阮新月15359314793

  乒乓球:林雁冰13376982217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原则上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比赛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参赛要求

  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参赛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公民身份证等)和工作证件,以备资格审查。

  (三)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八、名次录取与奖项设置

  (一)名次录取

  1.单项名次。各组别项目均录取前8名,其中第3-4名为并列第三名,第5-8名为并列第五名。

  2.团体名次。统计参赛代表团单项名次的得分总和,单项名次得分规则如下: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4分、第五名2分。

  (二)奖项设置

  1.对获得单项名次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奖状,对获得团体名次的代表团颁发奖杯(或牌匾)。

  2.确因伤、临时公务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弃权,应在比赛1前天向组委会报备,临场无故弃权者,将扣除本单位0.5分。

  九、本竞赛规程由赛事承办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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