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34-31-02-2023-001 | 主题分类 | 预决算和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体育局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3-02-06 | ||
标 题: | 2023年厦门市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23年厦门市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
2023年厦门市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体育局是市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行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体育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体育局 |
全额 |
24 |
24 |
厦门市体育中心 |
差额 |
67 |
57 |
厦门市体育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中心 |
全额 |
7 |
6 |
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
全额 |
12 |
10 |
厦门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
其他 |
0 |
0 |
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 |
全额 |
298 |
19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体育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贡献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对标“更高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织密体育场地设施网络。推动新体育中心“凤凰体育馆”和“白海豚游泳馆”2023年1月底竣工,内湾工程5月底竣工,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配套项目7月底竣工,市体校田径体操馆项目年底主体结构竣工。积极推进体育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五缘体育中心项目。明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200处以上的近邻运动场,建设10个智慧健身房,推进扬帆体育公园建设。
2.丰富群众身边赛事活动供给。重点打造全民健身季、全民健身运动会系列赛事活动。举办厦门市社区运动会、厦门市村居篮球赛、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厦门市男子篮球邀请赛等精品赛事。积极支持各机关、各区、企事业单位举办群众性赛事,广泛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备战省老健会,争取优异成绩。
3.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网格化管理。建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指导各区于明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5个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驿站。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各区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广泛开展体质监测、健身培训、科学健身指导等服务。推动每个区至少建设一个体卫融合试点,为市民开展运动指导和干预,开具“运动处方”。
(二)对标“更强实力”,全力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水平
1.精心筹办市运会。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将于2023年5-10月举办,赛会设置青少年部、行业部和群众部,计划举办52个大项,精心做好开闭幕式、竞赛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办赛精彩、参赛出彩。充分利用好市运会撬动竞技体育发展的杠杆作用,推动各项目的布局及队伍建设,确保我市竞技体育各门类、各项目统筹发展、均衡发展。
2.构建竞技体育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三方面作用,打造市区体校、传统校与基地校、社会力量三位一体、多元参与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理顺新体校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质量,提高办学质量,并增设摔跤队,全面补齐办训项目。规划布局3-4个新兴项目,指导有条件的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持之以恒抓好反兴奋剂工作。
3.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落实《厦门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探索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学校体育工作质量,帮助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会同教育部门积极推动我市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等相关政策。开展阳光体育竞赛等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鼓励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三)对标“更具活力”,打造体育产业发展高地
1.繁荣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赛事,申办2025年苏迪曼杯羽毛球赛、世界羽联超级100赛(2023-2026年),引进意大利巴克拉那帆船赛,启动2025年亚洲田径锦标赛筹办工作;对接人民网、腾讯体育等头部企业,引进高水平电竞赛事,打造本地电竞IP;承办好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健身健美锦标赛等国家级赛事;提升我市品牌赛事,包括2023厦门马拉松赛、海沧半程马拉松赛、环东半程马拉松赛等,凸显区域赛事中心城市的地位。
2.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厦门市社会力量建设运营体育场馆补助管理办法》(暂名)。举办2023年厦门体育产业发展创新创业大赛。配合办好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积极引进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两博会”),中国国际健身博览会。建成海峡两岸(厦门)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园。
3.全面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继续举办“厦门体育消费生活节”系列活动,配套举办“体育产业年度风云榜”评选活动及“户外时尚运动生活节”,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筹划第二届“运动时尚展”,扩大规模、丰富形式,将其打造为运动时尚领域标杆性展会。
4.加快建设厦门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优化和提升新体育中心智慧场馆项目平台,确保可满足未来实验基地的使用需求;制定并落实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推动建立智能社会治理政策标准和治理机制。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体育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68,646.8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2,341.45万元,下降43.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31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8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3,432.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1,281.59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1,245.22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807.50万元。
(二)厦门市体育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68,646.8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2,341.45万元,下降43.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981.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89.10万元,公用支出3,192.39万元;
2.项目支出52,331.0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3,334.31万元。
(三)厦门市体育局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6,007.5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80.0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4.25万元,增长5.42%,主要是由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经费等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7,698.7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运动学校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669.44万元。主要用于运动队训练和比赛器材设施、教学和科研设备购置及维修(护)等支出。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3,406.9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各类体育竞赛、保障运动员训练、生活和学习、退役安置等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917.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1,434.2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体育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中心、社会体育发展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337.00万元。主要用于福建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队伍奖励,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参赛经费,CBA全明星周末筹办经费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25.2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网球队训练保障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46.00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中心体育场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624.31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和参加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经费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1,792.3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引进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费,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及奖励,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校经费,体育产业基地及单位(项目)奖励,高水平体育赛事补助管理等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3.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27.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32.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4.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83.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45.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3,432.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3,602.42万元,下降55.24%,主要是由于新体育中心基建项目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350.00万元。主要用于市运动训练中心场馆及宿舍楼修缮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4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体育中心基建项目支出。
(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82.51万元。主要用于举办竞技体育比赛经费支出,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办赛经费支出,省级竞技体育专项资金支出,竞技类体育赛事补助(中央专款)支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支出,国民体质监测及体医融合工作经费支出,老年人体育活动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1.7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5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19.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21%,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举办竞技体育比赛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包括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暨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深入开展和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助力厦门市体育强市建设,四年一届的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计划于2023年5-10月举办。市运会将设置青少年部33个大项,行业部20个大项,群众部8个大项,以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18个大项。
联合厦门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通过“勤练、常赛”的方式,提升学生的运动技能水平,激发学生对运动的热爱。其中,市教育局牵头主办的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网球7个项目。
2.立项依据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同意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 举办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 依据《政府采购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入政府采购流程,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指导服务单位组织策划并完成市运会开、闭幕式,完成青少年部、行业部、群众部和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所有竞赛的实施,并全程开展活动宣传,赛后组织项目验收。
(2)举办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主办,项目已由市教育局在2020年完成招标工作(签约3年),由厦门网组织实施。安排各赛事活动举办时间表,并通告全市中小学;指导服务单位按时间表细化竞赛补充规程,组织报名工作,按期举办比赛;按照事前签订的合同进行项目验收,完成款项支付。
5.实施周期
2023年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674.25万元。其中:
(1)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一届运动会610万元。
(2)举办青少年阳光体育竞赛活动64.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新体育中心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新体育中心项目位于翔安区凤翔街道,总用地面积66.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3万平方米,总投资概算82.83亿元。建成后可承办全国综合、国际A级单项赛事。新体育中心包含“一场两馆”,具体概况如下:
(1)白鹭体育场:总建筑面积18.06万平方米(无地下室)。是全国首例、世界第三可实现专业足球场与综合运动场自由转换的体育场,足球模式座席60592座,综合田径场座席53443座。
(2)凤凰体育馆:总建筑面积15.50万平方米(一层地下室),1.8万座(另附属2千座席的训练馆),是省内第一座可实现冰篮模式转换的体育场馆。
(3)白海豚游泳馆:总建筑面积7.54万平方米(一层地下室),5千座。设有游泳、跳水、戏水等功能,补齐我市游泳跳水专业赛事场馆短板。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体育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0〕12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体育局为业主单位,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项目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立项,6月30日完成开标,7月1日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完成竣工验收。
5.实施周期
2020年-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4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全民参与体育健身,努力培育品牌赛事和提升媒体宣传效能。本项目通过举办及参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组织体育“三下乡”活动,组队参加全国智力运动会,举办厦门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项目比赛,国内外重大赛事竞赛奖励,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等,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组队参加各类省级及以上各单项赛事竞赛规程,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组织体育“三下乡”活动,体育总局棋牌中心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函,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厦体〔2017〕114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依据《政府采购法》、《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入政府采购流程,确定执行单位,组织实施今年预算安排的举办厦门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项目比赛,并进行项目验收;根据市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组织体育“三下乡”活动;根据省级及以上体育行政部门下发的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竞赛规程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制定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4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3.8万元。其中:
(1)市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组队参加省级及以上赛事、组织体育“三下乡”活动经费46.59万元。
(2)开展2023年厦门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项目经费338.72万元。
(3)2022年群众体育项目国内外重大赛事竞赛奖金7.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体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2.4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05万元,下降1.6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5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55.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体育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9,440.0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办公室:0592-5121239值班室:0592-5127451传真:0592-5121234
主办单位:厦门市体育局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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