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1-02-2023-006 主题分类 预决算和资金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15
标 题: 2023年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3年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预算说明
2023年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1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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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社会体育从业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管理以及相关运动项目和群众体育活动推广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包括2个科室,人员编制数12人,在职人数10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主要任务是:做好支部党建工作、单位日常工作及业务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夯实支部建设工作。重点聚焦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结合支部学习、个人学习、大学习大讨论等多种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厦门市委市政府锚定“两高两化”工作、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优秀创新的办赛模式和赛事项目等内容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加强专题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组织爱国主义、职业道德、遵规守纪、安全意识、廉政作风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另外,刀刃向内,继续深化谈心谈话、工作业务提醒、组织生活会等,每季度定期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并结合工作完成时序组织开展综合科、业务科工作汇报,切实提升干部队伍原则性战斗性。

  (二)不断提高举办赛事活动水平。继续将厦门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项目列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深化这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为民办体育”的宗旨意识,按照“优势项目重点上,时尚项目选择上,小众项目个别上”的项目设置思路,综合考虑群众需求、项目推广等因素,灵活调整项目设置。采取线上线下办赛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在资源上全面整合,争取在参赛人群上全面覆盖。坚持“多点同步、小群多路、全面开花”的办赛原则,全程督导赛事,明确赛事责任人,细化赛事工作清单,落细赛事活动安全,及时总结经验不足,不断提高厦门市全民健身运动项目赛事活动水平。

  (三)不断丰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围绕‘一盘棋、攻难点、补短板’的工作思路,扎实推动厦门市“体卫融合示范社区”试点建设,不断提升创新意识,广开发展思路。充分调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深入开展试点建设调研工作,实地走访各区文旅局及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六个区建成或启动至少一个站点建设。同时,依托 “体卫融合示范社区”、“体卫融合示范站点”、“体卫融合科学健身指导站”等,常态化采取授课辅导、康复运动、开具运动处方等公益性干预指导。持续下基层、下企业、下社区等组织开展广泛多元的科学健身大讲堂工作,提升全民科学健身素养。持续壮大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积极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驿站建设,进一步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科学体育健身指导方面的优势。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825.8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33万元,增长3.4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2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7.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08.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825.8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7.33万元,增长3.4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68.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2.90万元,公用支出55.72万元;

  2.项目支出457.21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8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61.24万元,增长101.30%,主要是由于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增加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经费等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294.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349.21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及参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组织体育“三下乡”活动,组队参加全国智力运动会,举办厦门市各类全民健身运动项目比赛,国内外重大赛事竞赛奖励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7.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8.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33.91万元,下降75.56%,主要是由于支出功能科目调整减少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经费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08.00万元。主要用于国民体质监测及体医融合工作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8.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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