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厦体规〔2024〕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的《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8日

  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激发和调动我市运动员、教练员积极性,提高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水平,促进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根据《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人发〔2007〕169号)、《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运动员奖金奖励办法 福建省体育教练员奖金奖励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8〕155号)、《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综合性运动会奖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体〔2023〕2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运动员是指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各级各类比赛(详见附件3),并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和由我市输送代表国家或福建省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运动会、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及全国冠军赛等并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本办法所称教练员是指直接负责获奖运动员培训的我市教练员和为国家队、国家青年队、省市专业队、省市业余训练单位输送优秀运动员、后备人才的我市教练员。

  第二章  运动员奖励

  第三条  运动员名次奖

  对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录取名次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见附件1),其中:

  (一)年度比赛中,运动员在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录取名次的,按最高标准计发一次,不得重复计发;在不同项目比赛获得录取名次的,分别计发。综合性运动会奖励可重复计算。

  (二)集体项目中主力队员与非主力队员比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竞赛规则中明确的比例确定。团体项目按照上场人数确定主力队员。集体项目和团体项目的非主力运动员,按主力队员奖金标准的50%计发。

  (三)全国比赛中设甲、乙级赛或A、B组赛的,甲级赛、A组赛按照全国比赛的奖励标准执行,乙级赛、B组赛按照全国青少年比赛的奖励标准执行。

  第四条  运动员破纪录奖

  (一)运动员在比赛中打破或创造纪录的给予破纪录奖(奖励标准见附件2)。

  (二)运动员在同一次比赛中同一项目多次打破纪录的,按最高标准给予一次奖励。

  (三)运动员破纪录成绩,以同级体育单项协会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第五条  运动员在一次比赛中,获得多项录取名次或获得录取名次同时又打破纪录的,按其所获名次和破纪录的奖金标准分别计发。

  第三章  教练员奖励

  第六条  教练员(组)培训奖

  (一)教练员(组)所培训的运动员获得录取名次或打破纪录的,该教练员(组)获得培训奖。培训奖奖金标准与所培训的运动员奖金标准相同。

  (二)团体项目(指竞赛规程设定的团体比赛项目)教练员(组)按培训奖奖金标准的1-2倍计算(3名及以下运动员的,按1倍计算;3名以上运动员的按2倍计);集体项目(指球类项目中的足球、篮球、排球等)的教练员(组)按培训奖奖金标准的3倍计算。

  (三)经市体育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项目队总教练按该项目队获奖教练员平均奖金额的80%计发,奖金列入该项目队教练员奖金总额由各训练单位统一评发。

  第七条  教练员输送奖励

  根据运动员成才规律,我市运动员输送可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国家队,二级福建省专业队、厦门市专业队,三级福建省体校,四级厦门市级业余训练单位。教练员向上一级训练单位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给予输送奖励(奖励标准见附件4)。

  第八条  教练员成才追踪奖

  运动员输送后,在奥运项目世锦赛、奥运项目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录取名次的,其输送教练员连续培养时间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输送后四年内,按竞赛奖励标准给予成才追踪奖。第五年起每年递减5%,最低不少于该运动员奖励金额的30%。成才追踪奖一直评发至该运动员从国家队或省队退役或调离。

  输送教练员成才追踪奖只追溯到市级训练单位。

  第九条  运动员若由同级多名教练员经不同年限培训过而后获得成绩或输送的,其培训奖、输送奖和成才追踪奖按各位教练员培训年限占比分别计发。

  第四章  其他奖励

  第十条  运动员(队)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经上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给予一定的特殊奖励。

  第十一条  群众体育中非奥运项目竞赛奖金除世锦赛按附表一执行外,其余国内竞赛奖金按照奥运项目同级别赛事奖励标准的50%计发。

  第十二条  对为运动员(队)取得优异成绩做出贡献的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予以奖励,包括对运动队取得成绩做出贡献的领队、陪练、科医、文化教师、后勤、管理人员等。奖金标准按每年度实际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总额的10%计发(其中,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福建省运动会的行政后勤保障人员奖金标准按运动员最高单项奖金总额的20%计发),具体由各训练单位研究制定奖励方案,报市体育局批准后,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三条  凡在综合性运动会中,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队)奖励10000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个人奖励1000元。

  第十四条  凡在福建省运动会或厦门市组团参赛的综合性运动会中,和厦门市体育局签订金牌任务的训练单位,每超额完成一枚金牌,按照两枚金牌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各类赛事带入福建省运动会的牌、分,不重复奖励。

  第五章  奖励审批

  第十六条  体育竞赛奖励每年计发一次,由获得竞赛成绩的运动队所在的单位审核后报市体育局审批。

  第十七条  运动员、教练员、行政后勤人员奖金由所在单位审核,完整填写《运动员、教练员竞赛奖金汇总表》、《教练员输送奖汇总表》、《教练员成才追踪奖汇总表》、《XX年度竞赛奖金审批表》(见附件5、6、7、8),并附上相关的成绩证明和输送证明复印件,于次年三月底前报市体育局审批,竞赛成绩的审核部门为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或群众体育处,奖励标准的审核部门为市体育局人事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运动员、教练员因政治思想,道德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不好或受到处分的,酌情减发直至取消奖金。

  第十九条  由于渎职、失职造成误赛、停赛或影响运动员争创优异成绩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第二十条  对采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更改年龄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名次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奖励外,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反兴奋剂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根据《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厦门市体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各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此前发布的《厦门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厦体〔2017〕11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之前发生的竞赛奖励事项继续按照原有办法执行。

  附件:1.竞赛奖励标准

  2.破纪录奖励标准

  3.与奖励挂钩的国内年度比赛名称一览表

  4.输送奖励标准

  5.运动员、教练员比赛奖金汇总表

  6.教练员输送奖汇总表

  7.教练员成才追踪奖汇总表

  8.XX年度竞赛奖金审批表

  附件1

  竞赛奖励标准

  单位:万元

  名次

  奖励

  标准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第八

  奥运会

  亚运会

  全运会

  青奥会

  参照福建省政府奖励标准执行

  奥运项目世锦(杯)赛

  8

  5

  3

  1

  0.8

  0.6

  0.5

  0.4

  非奥运项目世锦(杯)赛

  3

  1.6

  1.3

  0.5

  0.4

  0.3

  0.25

  0.2

  全国锦标赛

  全国冠军赛

  世界青年锦标赛

  0.8

  0.5

  0.3

  0.2

  0.15

  0.1

  0.1

  0.1

  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8

  5

  3

  0.75

  0.6

  0.45

  0.3

  0.15

  省运会

  1

  0.5

  0.3

  0.2

  0.16

  0.12

  0.08

  0.04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0.2

  0.15

  0.1

  0.08

  0.06

  0.04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0.08

  0.06

  0.04

  0.02

  0.02

  0.02

   

  备注:按《福建省XX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球类集体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篮球、排球、足球等,获得前三名的,分别按相应的金牌数计发奖金,获第四至第九名的,按相应得分数计发奖金。

  附件2

  破纪录奖励标准

  单位:万元

  类别

  奖励标准

  奥运项目

  非奥运项目

  备注

  世界纪录

  6

  3

 

  亚洲纪录

  3

  1

 

  全国纪录

  2

  0.8

 

  世界青年纪录

  2

  0.8

 

  亚洲青年纪录

  1

  0.7

 

  全国青年纪录

  0.8

  0.6

 

  福建省纪录

  0.5

   

  附件3

  与奖励挂钩的国内年度赛事名称及奖励标准对应表

  项目

  赛事名称

  执行奖励标准

  田径

  全国田径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U20)田径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少年(U18)田径锦标赛

  全国少年(U16)田径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羽毛球

  全国羽毛球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羽毛球冠军赛

  全国冠军赛

  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

  (全国U16-18羽毛球比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U15及以下羽毛球比赛

  福建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乒乓球

  全国乒乓球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

  (全国U17乒乓球比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U16及以下乒乓球比赛

  福建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游泳

  全国游泳冠军赛

  全国冠军赛

  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总决赛 

  (全国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跳水

  全国跳水冠军赛

  全国冠军赛

  全国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跳水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射击

  全国射击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U17-U20)射击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射击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射箭

  全国室外射箭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U17-U19(青年)射箭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U12-U16射箭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射箭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举重

  全国举重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Uxx)举重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系列比赛 

  (全国举重分龄赛)

  福建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足球

  福建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福建省少年足球锦标赛

  福建省少儿足球锦标赛

  体操

  全国体操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体操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体操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蹦床

  全国蹦床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蹦床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蹦床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击剑

  全国击剑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击剑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击剑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柔道

  全国柔道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柔道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柔道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摔跤

  全国摔跤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摔跤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拳击

  全国拳击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拳击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跆拳道

  全国跆拳道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跆拳道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篮球

  全国篮球(三人篮球)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篮球(三人篮球)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篮球(三人篮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排球

  全国排球(沙滩排球)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排球(沙滩排球)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排球(沙滩排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武术套路

  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武术套路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武术散打

  全国武术散打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武术散打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帆船

  全国帆船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Uxx)帆船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OP(Uxx)帆船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帆船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帆板

  全国帆板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翻波板锦标赛

  全国风筝板锦标赛

  全国冲浪锦标赛

  全国风翼锦标赛

  全国青年帆板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青年(Uxx)风筝板锦标赛

  全国青年(Uxx)冲浪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风翼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帆板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风翼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赛艇

  全国赛艇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Uxx)赛艇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赛艇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皮划艇

  全国皮划艇静水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

  全国皮划艇静水青年(Uxx)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青年(Uxx)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皮划艇静水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皮划艇激流回旋锦标赛

  铁人三项

  全国铁人三项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铁人三项青年(Uxx)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铁人三项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滑板

  全国滑板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滑板青年(Uxx)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滑板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霹雳舞

  全国霹雳舞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霹雳舞青年(Uxx)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霹雳舞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攀岩

  全国攀岩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攀岩青年(Uxx)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攀岩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冲浪

  全国冲浪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冲浪青年(Uxx)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冲浪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网球

  福建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棒球

  全国棒球冠军赛

  全国冠军赛

  全国青少年(Uxx)棒球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Uxx)棒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垒球

  全国女子垒球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Uxx)女子垒球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Uxx)女子垒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手球

  全国手球锦标赛

  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Uxx)手球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福建省青少年手球锦标赛

  全省青少年(儿童)锦标赛

  保龄球

  全国保龄球锦标赛

  非奥项目全国锦标赛

  航海模型

  全国航海模型锦标赛

  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

  非奥项目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围棋

  全国围棋男子甲级联赛

  非奥项目全国锦标赛

  全国围棋团体赛(女子)

  中国象棋

  全国象棋锦标赛

  全国象棋男子甲级联赛

  国际象棋

  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

  轮滑

  全国速度轮滑(场地)锦标赛

  全国速度轮滑(公路)锦标赛

  全国花样轮滑锦标赛

  全国轮滑球锦标赛

  啦啦操

  全国啦啦操锦标赛

  桨板

  全国桨板锦标赛

  非奥项目全国锦标赛

  全国青年桨板(Uxx)锦标赛

  非奥项目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备注:如遇国际奥委会、国家体育总局或福建省体育局调整竞赛名称或改变赛事性质,由市体育局适时更新。

  附件4

  输送奖励标准

  单位:万元

  奖励条件

  奖励标准

  兑现方式和比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入选国家(集训)队

  5

  40%

  20%

  40%

  入选国家二队(国家青年队)

  2

  50%

  50%

 

  入选省专业队

  1

  40%

  20%

  40%

  入选市专业队

  0. 8

  40%

  20%

  40%

  入选省级体校

  0.2

  50%

  50%

 

  入选市级业余训练单位

  0.1

  输送一年以上者,各训练单位列入奖金预算

  备注:1.市专业队将在编运动员输送至省专业队,教练员输送奖励为2000元/人,将业余运动员输送至省专业队,教练员输送奖励为10000元/人。入选省队、省级体校、市专业队的输送奖励以正式报调通知为准,入选市级训练单位的输送奖励以各训练单位入队表为准。所培养输送后的运动员每向上输送一级,市级训练单位输送教练可享受输送奖补差。

  2.在兑现期内所输送的运动员退役或其他方式离队的,停发相应比例的输送奖。

  附件5

  运动员、教练员竞赛奖金汇总表

  单位:元

  运动员

  姓名

  比赛

  名称

  比赛

  项目

  获奖

  名次

  创纪录

  运动

  员奖

  金额

  教练员姓名

  教练

  员奖

  金额

               
               
               
               
               
               
               
               
               
               
               
               
               
               
               
               

  合计

             

  审核:                              制表:

  附件6

  教练员输送奖汇总表

  单位:元

  运动

  项目

  运动员姓名

  输送

  时间

  接收

  单位

  输送教练

  员姓名

  奖金标准

  输送年限

  教练员奖金额

  输送文件依据

                 
                 
                 
                 
                 
                 
                 
                 
                 
                 
                 

  审核:                                 制表:

  备注:

  1.输送时间一栏应具体到月。

  2.奖金标准一栏填写根据附表四规定的输送到各层次运动队的奖金全额。

  3.输送年限一栏应填写第一年、第二年或第三年。

  4.输送文件依据应填写报调通知、入伍通知等输送证明文件的文号,如相关证明没有文号,应在该栏内注明所附证明材料的名称。

  附件7

  教练员成才追踪奖汇总表

  单位:元

  运动

  项目

  运动员

  姓名

  输送

  时间

  现在

  单位

  比赛

  名称

  获奖

  名次

  输送

  教练

  姓名

  奖金

  标准

  输送

  年限

  教练

  员奖

  金额

                   
                   
                   
                   
                   
                   
                   
                   
                   
                   
                   
                   

  审核:                                制表:

  备注:

  1.输送时间一栏应具体到月。

  2.奖金标准一栏填写根据附表一规定的相应比赛的奖金全额。

  3.输送年限一栏应填写四年内、第五年、第六年等。

  附件8

  年度竞赛奖金审批表

  填报单位:                                            单位:元

  奖金类型

  奖金额

  备注

  比赛奖金

  运动员

  比赛奖金

   

  教练员

  比赛奖金

   

  输送奖

   

  成才追踪奖

   

  行政后勤奖

   

  总计

   

  业务处室

  审核意见

  (盖章)

       

  人事处

  审核意见

  (盖章)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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