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34-31-01-2023-008 主题分类 综合业务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体〔2023〕98号
生成日期 2023-06-19
标 题: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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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体育局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

  2023年6月14日

  厦门市体育局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局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厦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系统内所有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第三条 举报人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四条 对无明确举报对象、无具体事故隐患、重复举报且无新的举报事实或者证据的举报事项,可不予受理。举报内容应当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地址、事故隐患或违法的基本事实,以及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备查询、核查和实施奖励。

  第五条 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告知其他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或单人向多个机关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六条 举报人可通过厦门市体育局官网互动交流“我要写信”栏目(网址:http://sports.xm.gov.cn)进行举报。

  第七条 安全隐患举报范围

  (一)体育馆(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改;

  (二)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三)体育馆(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四)体育馆(场)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

  (五)体育馆(场)存在生产、经营、存储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

  第八条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或以邮寄方式领取。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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