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赛事活动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日-26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依法在厦门市开展活动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或依法在厦门市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二)赛事活动性质为面向广大市民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社团或企业发起的面向内部人员开展的职工运动会、团建等工会性质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得申报,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的体育赛事活动可进行申报。
(三)拟申报的赛事活动须在2024年举办且举办前已向市体育局备案。跨年举办的赛事活动可选择其中一个年度进行申报且不得重复申报。
(四)一个赛事活动仅能有一个申报人,申报人须为赛事活动的实际举办人,需提供主办单位的书面证明。
(五)一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赛事活动。
(六)体育类社会组织近两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结论不合格的;因失信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举办赛事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不得参与申报。
(七)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办,或已获得市级、区级、街镇级政府部门办赛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出具经办人授权书(附件1)
(二)主办单位出具的赛事活动实际举办人书面证明(附件2)。
(三)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附件3)。
(四)赛事活动方案和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报人为企业的,须提供信用记录,信用记录应为在申报期间从“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无效。
(七)申报人为社团组织的,须提供2024年度的年检合格报告证明和2025年度年检承诺书(附件5)。
(八)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所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
(九)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本年度申报材料将通过厦门市产业扶持管理系统提交,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制作成电子档案,按照补充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四、奖励标准
以评审小组对赛事活动的综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其中第1-3名获得一等奖,奖励金额10万元;第4-8名获得二等奖,奖励金额8万元;第9-18名获得三等奖,奖励金额6万元。
五、申报评选流程
(一)赛事活动申报: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厦门i健身”微信公众号“首页”-“赛事活动”专栏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2024年度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申报”进行申报。
(二)递交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提交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赛事活动将进行申报材料的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和方式将在申报系统内通知。
(三)项目评审:市体育局将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预计将于11月下旬前完成评审工作。
(四)获奖公示:评审结果和获奖情况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提交票据:获奖申报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票据资料。
(六)审核拨款:经财务审核完成后拨付奖励金。
(七)咨询电话:市体育局群体处 0592-5121237。
附件:
1.申报单位经办人授权书
2.赛事活动实际举办人证明
3.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
4.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填写说明
5.体育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承诺书
厦门市体育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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